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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部课程评价方式与标准
时间:2023-01-12

一、评价方式

北大附中高中课程全面实行过程性评价,教师能够时理解、判断学生学生情况,家长能够通过信息化系统及时了解学生各类学习信息和状态,促使学生改变不合理的学习方法。在过程性评价的实施过程中,教师和学生是评价和管理的主体;课程负责人设计有效、可行、可行的过程性评价方案,教师可以根据每个班级学生的实际情况针对出现的各种问题进行反馈、探讨与修改,学生是评价的主体,主要包括学生自我评价、学生相互评价、学生分小组评价等。

成绩的最终评定一般由过程性评价+终结性考试成绩构成,活动类课程没有终结性考试,学科类课程过程性评价占比不低于40%。过程性评价的构成一般涵盖学生的课前预习考核、课堂教学考核、实践教学考核。

二、评价标准

(一)计入绩点类课程

模块课程等级评定方式包括相对评价和绝对评价两种。相对评价按照学生在所有通过模块课程考核的学生中所处的位置评定等级;绝对评价按照学生的模块课程成绩评定等级。

根据课程难度所有课程分为普通课程和荣誉课程两类,普通课程是基于国家标准和学科特点,由课程首席研发,旨在提高学科素养激发学生学习自主性的课程;荣誉课程是为能力较强、自主性较高的学生提供的难度更高、更深入的课程。

教师会在课程介绍和起始课说明该门课选取哪一种评价方式。在任何一种评价方式情况下,总评分数低于六十分都按绝对评价算作未通过,不参与相对评价。绩点与等级相对应关系如表所示。

(二)不计入绩点类课程

综合实践活动领域的活动类课程按学分和项目划分模块,只认定学分,不评定等级,不计绩点。无绩点课程如晨会、拓展等课程获得学分时,等级显示为“通过”。